教师收礼
参加“升学宴”、“谢师宴”
体罚学生
有偿补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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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都是是敏感话题
对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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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4日,富顺县召开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会。会议通报了《富顺县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情况,《意见》明确将师德师风建设摆在教师队伍建设首位,全方位、多层级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活动,着力治理师德师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为建设“川南教育强县”提供人才保障。
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富顺将建立教师个人信用档案制度和师德“红黑灰”名单管理办法,把师德师风考评结果与教师聘用、评优评奖、晋职晋级、职称评定、绩效考核紧密挂钩。
会议要求,富顺把2018年确定为“富顺县师德师风年”,并开展一系列的活动来推动师德师风工作落地,组织教师集体宣誓和公开承诺活动,开展师德师风主题教育活动,开展《自贡市教师荣誉规则(试行)》专题教育活动,深入推进师德评优评先活动,组织开展弘扬师德宣传活动。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行为,此次将重点对教师十种行为进行治理。这十种行为分别为:
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二,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履职尽责不到位,懒教、怠教教学成绩特别低劣,严重影响学生学习积极性的;
三,组织或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
四,组织或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
五,体罚学生或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的;
六,索要或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包括礼品、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等)的,违规操办或参加“升学宴”、“谢师宴”的;
七,违规为学生供餐及托管的;
八,教师在公众场合出现不文明举止、不正当言行等有损教师形象,造成较大影响的;
九,违法《信访条例》及网络管理相关规定的;
十,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按照《意见》规定,教师违反相关规定,将按照“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处以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行政职务、开除或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罚,其中,警告期限为六个月,记过期限为十二个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行政职务期限为二十四个月。
会议要求,各学校要拓宽监督渠道,设立监督电话、举报信箱、广泛征集意见等方式,收集和发现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对发现的问题查实一件,处理一件,通报曝光一件。
不得不说,师德建设的确需要这样的态度、这样的力度。好老师会将毕生所学传授给学生们,诲人不倦,绝不会接受任何小恩小惠,这才真正配得上“教师”二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