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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富顺一女子侮辱短信只发一次拿她莫“罚”?

  • 人不如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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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顺义工富顺户外富顺摄影家协会实名认证会员
  • 阅读:1542
  • 回复:2
  • 发表于:2007/11/30 18:34:47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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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3日下午,富顺县某公司职工郝勇(化名)收到一条由陌生手机发来的短信,辱骂他是个“十足的小人”,还称他的妻子孙红(化名)是个“大众情人”。郝勇为此与妻子差点离婚。孙红不断查证,终于 “揪”出了始作俑者——单位女同事刘丽(化名),并向警方报案。然而,由于刘丽只发了一次侮辱短信,达不到治安处罚规定的“多次”骚扰范畴,公安机关建议单位对其批评教育。此事让孙红无法释怀,昨日,她向律师咨询,欲以侵犯名誉权起诉刘丽。
    
短信风波·怪事
   收到一条短信夫妻差点离婚
  13日晚10时许,郝勇怒气冲冲地回到家,掏出手机摔到妻子孙红面前:“这条短信是咋回事?”孙红诧异地拿起手机,短信写道:“郝勇,你知道为什么你老婆宁可做大众情人而不喜欢你吗?你做事不地道,是个十足的小人……警告你管好你那张烂嘴!”孙红无论怎么解释,都不能平息丈夫怒气,她只能瑟瑟发抖地抱着吓坏了的儿子,看着丈夫歇斯底里地发泄。她暗自发誓:“我会找出证据证明我的清白!”
    
短信风波·查证
    一张照片锁定始作俑者
  14日上午,一夜未眠的孙红到西城派出所报案,但民警却告诉她无法立案。孙红随后到富顺移动分公司要求查看发短信的手机号码用户的身份,结果显示,手机是一个外地户籍的身份证登记的。但此时回拨该号码,却是连续的盲音。
  “这张卡是富达路上一家卖手机的小店出售的。”移动分公司向孙红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孙红带着律师找到小店的店主。店主回忆:“这张卡是11月13日卖出去的,那位女顾客叫我随意用一张其他人的身份证帮她办张卡。”随后,律师出示了孙红与同事的照片。店主突然指着其中一张合影肯定地说:“就是她,最右边那个。”孙红一看,被指认出的女子名叫刘丽,是孙红的同事,之前一直是郝勇的手下。
   
 短信风波·尴尬
    发送一次不够治安处罚
  孙红以“刘丽发短信编造事实、恶意诽谤自己;侮辱中伤自己的丈夫”为由,要求派出所立案调查。派出所传刘丽前来询问。刘称:“由于工作原因,组长郝勇打电话骂了我。我就买了一张临时手机卡,往他的手机上发了一条辱骂短信,我只发了一次。”
  查明短信内容纯属子虚乌有后,孙红夫妇重归于好。但让孙红耿耿于怀的是,派出所认为刘丽只发了1条短信,没有达到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多次骚扰短信(3次以上),并且没有发给第三人,算不上公然的诽谤和侮辱举动,建议其所在单位对刘丽进行批评教育。
  孙红认为,自己与家庭受到了巨大的伤害,这样的结果她无法接受。她决定以侵犯名誉权为由起诉刘丽。
   
 短信风波·说法
    损害难界定诉讼结果难料
  法律工作者田云富认为,如果孙红打官司,一定能胜诉,但由于侵害后果不好界定,精神赔偿也没有明确标准,最终孙红很难得到经济赔偿,其结果很可能仅是赔礼道歉。律师周正文称,由于郝勇骂刘丽在前,刘发侮辱短信(变相回骂对方)在后,二者有因果关系,并且孙红的取证属私人行为,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且精神赔偿必须要有损害后果,这场诉讼的结果很难预料。

  
  • 人不如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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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顺义工富顺户外富顺摄影家协会实名认证会员
  • 发表于:2007/11/30 18:37:22
  • 来自:四川
  1.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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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说的就是那个男人KJ
  
  • 彽荶☭蹜掵
  • 发表于:2007/11/30 22:10:59
  • 来自:四川
  1. 板凳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其实那女的挺郁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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