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样一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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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名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重复领取养老金
挂床住院、过度检查
……
注意!
这些都是不可取的!
近日,富顺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特殊”的诈骗案件,古稀老人郑某故意隐瞒其丈夫已经领取养老金的事实,委托他人以其夫的曾用名重复办理一次性超龄保险,累计领取国家养老金95012元,富顺法院审理查明相关事实,当庭判决郑幺婆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四千元,没收全部赃款。
“当时家里经济困难,想着多领点养老金让老年生活更有保障,我不知道是犯罪,我做了一辈子老实人,没想到老了还犯事,现在很后悔。”被告人郑幺婆哭泣着向法官说道。原来,2004年7月,郑幺婆的丈夫办理了一份超龄保险,随后开始领取养老金。
2008年10月,郑幺婆见养老金稳定增长,便动起了歪心思,因丈夫有曾用名,便委托他人以丈夫的曾用名再次向社保部门办理了一份一次性超龄保险,并于2008年12月至2016年7月期间骗取国家养老金95012元。
2018年8月社保部门发现该情况后,停发其养老金并将线索移交公安机关。郑幺婆见东窗事发,于2019年3月26日向社保部门退还了全部重复领取的养老金,并于同日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庭审中,郑幺婆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表示悔罪,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事实及证据均无异议,并交纳了四千元的罚金保证金,法院查明相关事实后,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当庭判决被告人郑幺婆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四千元,并没收全部赃款。被告人郑幺婆当庭表示服从判决。
年近七旬的郑幺婆看上去已经白发苍颜,本该在家颐养天年,却因一时贪念滋生非分之想,走上非法骗取国家养老金的犯罪道路。其非法领取的养老金已被全部退回并处罚金四千元,古稀之年站上被告席也让其声名俱损、悔不当初。若不是其年老体弱,投案自首并退清全部赃款,更有身陷囹圄的可能,法网之下,触法必究。
注意啦
这7种骗取养老金行为千万别做
否则将面临惩罚
温馨提示
为维护社保基金的安全,防止养老金虚报冒领现象的发生,2014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有关负责人进行了专门的司法解释,并列举了7种骗取养老金的行为:
(一)退休人员死亡后,其直系亲属不按规定期限报备,冒领养老金;
(二)遗属人员死亡后,其直系亲属不按规定期限报备,冒领遗属抚恤金;
(三)冒用他人档案材料或伪造人事档案材料参保退休骗取养老金;
(四)退休人员被判刑、失踪,直系亲属不按规定期限报备,冒领养老金;
(五)伪造死亡证明、虚构死亡时间,骗取养老金及丧葬费;
(六)虚构劳动关系,伪造参保资料办理参保补费手续骗取养老金;
(七)其他通过欺诈、伪造证明材料骗取养老金的行为。
骗取社保待遇的行为,
很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一旦入罪,
最高将有可能被判处终身监禁,
大家切勿以身试法!
千万不要因为
一时贪图“小便宜”而“吃大亏”
来源:富顺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