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村民王某因修建房屋不慎致邓某老宅的一面墙垮塌,邓某知晓后便去找王某理论,因两人早有过节又互不相让,双方随即发生争吵。邓某激怒之中捡起地上的砖头砸向王某头部,致其受伤并随后报警。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来到派出所后,双方围绕王某因受伤产生的医疗费由谁支付问题再次各执一词、吵闹不休。王某认为自己是受害方,理应对方全责;邓某则认为王某修房致自家墙垮塌有错在先,是纠纷的起因,双方互不让步,调解难以继续。
调解陷入僵局后,派出所民警考虑到法官经验丰富且通晓法理便邀请永年法庭的法官参与该纠纷的调解。
永年法庭知晓后立即指派经验丰富的赖法官主持该案件的诉前调解,赖法官从《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入手,告知邓某因其已在新的宅基地上修建了房屋,原来的宅基地则应收归集体所有,让其认识到旧宅基地已经不再属于自己;再从邓某修建房屋致他人墙体垮塌,本应诚心协商解决矛盾,但其不管不顾反而在他人询问时将矛盾激化,行为也存在一定的过错。眼看双方的态度有所缓和,赖法官当即再次同二人分析邻里关系的重要性,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胁之以威、诱之以利。最终二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接受法官的调解意见,由邓某赔偿王某70%的医疗费并当场交付,双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