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广播台
广播台右侧结束

主题: 富顺两村民发生争执,村长去调解反被伤!原来是因为...

  • 柠栀@
楼主回复
  • 阅读:21376
  • 回复:8
  • 发表于:2019/4/10 17:22:30
  • 来自:四川
  1. 楼主
  2. 倒序看帖
  3. 显示全部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富顺社区。

立即注册。已有帐号? 登录或使用QQ登录微信登录新浪微博登录

俗话说的好

远亲不如近邻!

但是,往往邻里间稍不友爱谦让

就容易擦出“火花”!

甚至“刀光剑影”!


近日,富顺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特殊的故意伤害罪案件,被告人陈某因春耕农田抽水与同村村民发生争执,该村村长丁某一行便到陈某家中调解,调解过程中陈某因认为村长丁某偏向其他村民,二人发生争执,陈某用左手撇住丁某右手,并咬住丁某的右手大拇指,致使丁某右手受伤。


经自贡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丁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案发后,被告人陈某主动赔偿了丁某医药费3000元,并向其道歉,获得了丁某的谅解。


庭审中被告人陈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事实和证据均无异议,富顺法院查明相关事实后认为,被告人陈某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轻伤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幅度内对被告人判处刑罚。被告人如实供述事实,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罚;被告人赔偿了被害人损失,获得谅解,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陈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陈某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今后将改过自新,妥善处理邻里关系。


其实很多矛盾都可以避免

但是有时往往语气或者处理方式不对

就会引起纠纷

邻里间弄到动手甚至动刀

真的没必要!

事事争个输赢,很累!



来源:富顺县人民法院

关注同城热点 获取最新资讯 点击查看更多本地热点话题
  
二维码

下载APP 随时随地回帖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微信登陆
加入签名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