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严格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关于做好课后服务的规定落实经费保障,建立健全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制度。
以县(区)为主制定方案,积极探索建立课后服务多元化经费分担机制,创造条件,加大投入、完善政策,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课后服务经费。
以学校为主体实施开展的课后服务,其收费属服务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现行价格管理权限制定。
代收费项目主要用于学校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社会机构开展课后服务的相关开支。
各中小学校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程序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减免。
鼓励个人、社会捐资支持课后服务工作。
要完善课后服务经费管理办法,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课后服务人员劳务报酬、设备设施维修、水电消耗等项目。课后服务经费应实行专账管理,并在每学期末公示收支情况,接受家长、社会、教师监督。
学校不得一次性收取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不得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等,严禁以课后服务为名乱收费,若发现乱收费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确实不具备条件的中小学校不得强行开展课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