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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今早,富顺东街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司机撞人就跑!!

  • 孤獨患者
楼主回复
  • 阅读:17958
  • 回复:14
  • 发表于:2018/10/5 15:48:21
  • 来自:四川
  1.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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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爆料:今天上午9点过,富顺东街车站往狮市方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白色轿车撞倒一名老婆婆后逃逸现场,随后120赶到现场将伤者送往医院抢救。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希望老婆婆平安无事。

视频1


视频2

据现场目击者称

在120赶来救援时

老人尚有生命体征

其他情况尚不清楚






法网恢恢 疏而不漏

希望肇事者能够主动联系相关部门,

承担起自己的责任,不要错上加错。

希望网友们全城扩散!

寻找目击者和路过行车记录仪!

还伤者一份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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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單身窮屌絲
  • 发表于:2018/10/5 15:55:49
  • 来自:四川
  1.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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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撞人了还逃逸的司机要背时
  
  • 花千骨
  • 发表于:2018/10/5 16:07:37
  • 来自:四川
  1. 板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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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所有关心老婆婆的网友们,目前老婆婆暂无生命危险!高位截瘫!那个司机抓到了,好象是五桥那边的人!


时光留香
时光留香: 交通肇事逃逸处罚: 第一种是责任认定重:按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第二种是损害赔偿重:如果肇事车辆逃逸,按《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就不再承担保险责任,车主要承担全部的赔偿费;第三种是行政处罚重:按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司机,不论其造成交通事故后果的大小,交通管理部门都将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第四种是刑事责任重:根据《刑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肇事后逃逸的,属法定的加重情节,伤者因抢救不及时而死亡的可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伤者没有死亡,机动车驾驶员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将撞伤者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伤者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严重残废的,则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按《刑法》规定,将会受到更加严厉的处罚。
2018-10-05 16:54:09 回复
  
  • 小郑
  • 发表于:2018/10/5 17:22:23
  • 来自:四川
  1. 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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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我还看见一个差不多一样的车停在五桥街边 
  
  • 石+皮〓火+页
  • 发表于:2018/10/5 17:47:12
  • 来自:四川
  1. 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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晕哟!撞到人跑什么??跑了就是撞事逃逸
慢跑慢跑
  • 那時°年少
  • 发表于:2018/10/5 18:37:47
  • 来自:四川
  1. 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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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哈人

  • 知足常乐
  • 发表于:2018/10/5 21:15:42
  • 来自:海南
  1. 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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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桥那里的
  • 迷茫的人生
  • 发表于:2018/10/5 23:14:25
  • 来自:四川
  1. 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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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认识车主   从小认识
  • 珍惜所有
  • 发表于:2018/10/6 1:38:09
  • 来自:河北
  1. 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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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脑壳,肇事逃逸,没良心的,但愿老人无事
  • 元皓
  • 发表于:2018/10/6 7:20:22
  • 来自:四川
  1. 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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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到了
我以为不念不想不听不见就可以遗忘
  • 太乙
  • 发表于:2018/10/7 8:54:09
  • 来自:四川
  1. 1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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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驶得万年船 也同样驾得万年车
换位思考 我为人人
  • 机器猫
  • 发表于:2018/10/8 13:29:50
  • 来自:四川
  1. 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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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讲道理是好抓的  富顺就那么大  没几个车行  车子线索那么明显  很容易排查  给蜀黎点赞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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